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21-09-28 18:21:33

 冀旅星评委字〔2013〕10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星评委,各受评饭店,各省级星评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旅游局、国家星评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确保全省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现将我省星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星评员在抵达和离开饭店时,受评饭店不得举办欢迎和欢送仪式。

  二、受评饭店要严格按照省级星评员的住房标准(标准房或普通套房)安排住房,省级星评员不得接受受评饭店超标准的住房安排。

  三、在受评饭店举行会议时,会场内不得摆放鲜花、茶点、水果。

  四、对受评饭店的宴会检查改为零点检查,省级星评员不得饮酒,不得参加受评饭店及有关部门的宴请。

  五、省级星评员不得向受评饭店提出星评检查工作之外的额外要求,不得接受与星评工作无关的参观、游览等活动。

  六、受评饭店不得向省级星评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卡)或纪念品等,省级星评员不得接受受评饭店的任何礼物。

  特此通知。

  河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