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21-09-28 18:21:33
冀旅星评委字〔2013〕10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星评委,各受评饭店,各省级星评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旅游局、国家星评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确保全省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现将我省星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星评员在抵达和离开饭店时,受评饭店不得举办欢迎和欢送仪式。
二、受评饭店要严格按照省级星评员的住房标准(标准房或普通套房)安排住房,省级星评员不得接受受评饭店超标准的住房安排。
三、在受评饭店举行会议时,会场内不得摆放鲜花、茶点、水果。
四、对受评饭店的宴会检查改为零点检查,省级星评员不得饮酒,不得参加受评饭店及有关部门的宴请。
五、省级星评员不得向受评饭店提出星评检查工作之外的额外要求,不得接受与星评工作无关的参观、游览等活动。
六、受评饭店不得向省级星评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卡)或纪念品等,省级星评员不得接受受评饭店的任何礼物。
特此通知。
河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