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流程

2021-09-28 18:36:17

 

四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流程

JLYJ/LC-13-02-2013

1.范围

为规范我省四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制定本流程,适用于全省四星级旅游饭店。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推进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办发[2012]371号)》、《关于调整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通知》(旅星评发[2009]75号)、《国家旅游局关于饭店和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工作移交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45)、《河北省旅游局关于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移交的通知》,本工作由河北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转移到河北省旅游协会办理,河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北省旅游协会秘书处。

2、流程图

3、工作流程

3.1确定名单

省星评委根据四星级酒店批复日期(四星级饭店满三年期),确定每年评定性复核饭店名单。

3.2下发通知

省星评委向市星评委下发关于开展评定性复核的通知,由市星评委通知待评定性复核饭店。

3.3确定复核时间、星评员

根据星评委工作安排,确定具体复核时间、省星评员名单,下发评定性复核通知书,通知待复核饭店。

3.4评定性复核检查

3.4.1省星评委委派2名省级及以上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待评定性复核的饭店进行省级检查。省星评员检查工作应在36小时内完成。

3.4.2星评情况说明会

由地方星评委主持,星评员、待评饭店管理层、所属地星评委参加,饭店业主代表应尽量参加。

3.4.3实地检查

星评员实地检查时,待评饭店各部门负责人应各就各位,在本部门、本岗位迎接检查。

3.4.4资料审核

包括规章制度、操作程序、服务规范。

3.4.5星评意见反馈会

由地方星评委主持,星评员、待评饭店管理层、所属地星评委参加,饭店业主代表应尽量参加。

3.5审核复核结果

省星评员向星评委递交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评定性复核登记表等材料,省星评委应根据检查结果一个月内对复核饭店进行审核。

3.6公布复核结果

3.6.1对复核达标准的四星级饭店,省星评委向市星评委下发通过评定性复核的通知,协助办理证书。

3.6.2对复核达不到标准的四星级饭店,省星评委向市星评委通报评定性复核结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星级的处理。给予限期整改的四星级饭店省星评委整改完成后,市星评委向省星评委递交重新评定性复核检查的申请报告,省星评委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性复核检查。

4.相关文件

4.1《关于调整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通知》(旅星评发[2009]75号)

4.2《国家旅游局关于饭店和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工作移交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45)

4.3《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34)

4.4《关于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移交的通知》(冀旅办函字[2012]260号)

4.5《河北省旅游局党组会议纪要[2012]5号》

4.6《河北省旅游星级饭店管理若干办法》

4.7国家旅游局关于推进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办发[2012]371号)

5.记录

5.1关于开展四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的通知

5.2评定性复核通知书

5. 3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

5.4评定性复核检查的工作报告

5.5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评定性复核登记表

5.6省星评委关于通过评定性复核的通知

5.7省星评委关于未通过评定性复核的通知

5.8河北省旅游星级饭店名录

5.9省星评办工作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