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协会
关于组织参加“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各市旅游委(局)、旅游协会:
为进一步扩大全域旅游购物消费,推动旅游商品快速发展,中国旅游协会将于2018年5月在“2018年中国旅游商品博览会”期间继续举办“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按照省旅游委工作安排,由河北省旅游协会负责组织我省旅游商品参赛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
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
二、大赛主题
书画艺术、现代创意、美好生活、中国创造。
三、奖项
共设奖项80个,其中: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50个。
获奖的商品将获得中国旅游协会颁发的奖杯、证书。
四、参赛商品范围及要求
1.参评商品范围:
本次参赛的商品范围是除服装、烟酒、食品外的具有中国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书画艺术的生活化创意旅游商品中的精品。参评商品须具有品牌性、地域性、市场性、创新性、实用性、工艺性、示范性,且有商标、特色明显、销售良好、市场潜力大、旅游商品特质突出。
本次大赛的书画艺术生活化创意旅游商品主要包括:以陶瓷、金属、纺织品、玻璃、竹木等为材料,以生活中家居、服饰、工具等(如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首饰、箱包、洗漱用品、化妆品、鞋帽、五金工具等)为功能,以书法艺术、文字艺术、绘画艺术等为必须特征的创意旅游商品实物。
2.报送要求:
(2)各市选送的参赛商品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且市场销售较好的旅游商品。
(3)各市选送的参赛商品须已有自有商标旅游商品。
(5)由各市旅游委(局)或旅游协会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参评商品报送等工作。
(6)各市旅游委(局)或旅游协会于4月30日前,将推荐的参赛商品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按照大赛评审委员会规定的要求报送至省旅游协会秘书处(报名表附后)。逾期未能报送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内容不完整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评资格。
(7)参评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5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30公斤,体积不得过大。
(8)参评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评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需要网上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照片和知识产权承诺书。
(9)报名参评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等不再退还本人。
(10)报名后,符合参评规则的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官方网站的网上公众评选及主办单位的展示活动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大赛作品获奖名单、图片刊登在中国旅游协会官方网站和指定网站上。
(11)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评者负责。
五、地点及时间安排
1、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国际博览中心
2、时间安排:
4月10日-4月30日 各市旅游委(局)、旅游协会组织本市旅游商品报名,确定参赛商品。4月30日前将参赛回执传送至河北省旅游协会秘书处
组委会为方便各省邮寄参赛作品,特指定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为本次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合作单位,如各市需邮寄参赛商品,请在5月21日前邮寄到达以下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158号宾王文创一区 联系人:张文扬 电话:15967988111
特别声明:本邮寄地址只接收大赛参赛商品,非参赛商品恕不接收,邮寄过程中如有遗失或破损请邮寄方自行解决,主办方恕不负责。
5月23日 9:00至17:00在义乌市国际博览中心C-1馆收集参赛商品并布展
5月24日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商品进行评审
5月25日 公布大赛获奖名单
5月25日- 28日 集中展示参赛作品
5月28日 退还参赛商品
六、评审
评审委员会在2018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期间,邀请国内旅游商品知名专家对参赛商品进行现场评审。获奖商品将在博览会期间集中展示。
七、宣传和对接:
获奖商品将在在中国旅游协会网站、河北旅游官网与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旅游协会网站上广泛宣传告知。中国旅游协会将出版本次大赛获奖商品集,并在中国旅游报上公布获奖名单。博览会期间,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举行参赛商品与商贸市场对接会。
八、工作要求
各市旅游局(委)或旅游协会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组织参赛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省旅游协会),务于4月30日前将推荐的参赛商品报名表、照片、相关资料用电子版形式按照大赛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样式报送至省旅游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人
周 正 0311-85815223 18503117958
邮 箱:hbslyxh@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评审标准
河北省旅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