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2-04-14 17:15:45

各市旅游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全省旅游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河北省旅游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2022年度团体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立足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突出文化和旅游发展趋势与方向,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为目标,填补文旅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空白,提出团体标准研制项目。

二、申报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体现服务创新、管理进步、行业规范。

(三)对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涉及的必要专利问题,应及时披露相关专利信息,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声明后方可使用,并提交证明材料。

(四)立项要具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五)协会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及个人也可向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机构,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愿意提供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等支持,确保标准项目顺利进行。

(二)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三)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认真进行研究论证,确保申报的项目标准具有可行性、操作性。

(四)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北省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二份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531日。

四、制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

(二)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立项审查,论证可行性,批准立项后,将统一组织编制起草,具体要求按《河北省旅游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执行。

(三)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秘书处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河北省旅游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适时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团体标准并统一编号,并在协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彩英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东配楼201

  话:13832133403

  箱:hbslyxh@163.com


附  件:《河北省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



河北省旅游协会

2022年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