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行业诚信经营自律公约

2021-09-27 20:13:00

 为规范全省旅游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维护全省旅游形象,推进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订本自律公约: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我省关于旅游行业的政策方针,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服从和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优质服务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理念,严格执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技能,服务细致周到、热情高效,以游客需求为导向,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严格自律,文明服务,倡导文明风尚,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

三、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合同、契约、承诺,不得随意变更服务内容、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标准,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搞虚假宣传、不得欺骗和误导游客,做到信守承诺、诚信经营。

四、规范经营。严禁欺客宰客、强行拉客、强买强卖,杜绝索要小费回扣,不得超越范围经营,不搞恶意低价竞争,坚决抵制非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得贬低和中伤同行业声誉,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开展行业竞争,共同维护、净化旅游市场。

五、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健全游客投诉管理机制,公开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全省旅游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本自律公约,相互监督,团结协作,互助共进,为加快推进全省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京畿福地  乐享河北”品牌形象贡献一份力量。


河北省旅游协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