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1-09-28 11:59:3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市旅游协会:
为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红色旅游产品创新和品牌提升,进一步明确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发展方向和路径,深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的价值内涵,借助新技术、新设计、新平台,探索创新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发展模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委托中国旅游协会于2019年7月-10月开展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由河北省旅游协会负责组织我省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文化、文旅融合、美好生活、创新发展
二、类别及要求
(一)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类别
第一类:红色旅游文创纪念品
具有红色旅游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的文创产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第二类:红色旅游文创手工艺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手工为主制作的、传统工艺特色的文创手工艺品。包括:
1.工艺美术品: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工艺画、皮雕画、首饰制品等。
2.观赏类的民间工艺制品:如年画、剪纸、刻纸、花灯、扇面画、炕围画、屏风、铁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
3.玩赏类民间工艺制品:如传统皮影、木偶、风筝、空竹、风车等。
第三类:红色旅游文创家居用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文创家居用品。包括:文创家居日用陶瓷制品、文创家居日用玻璃制品、文创家居日用竹木制品、文创家居日用纺织品、文创家居日用金属制品、文创家居日用合成制品、文创家居玩具、文创家居电子电器等。
第四类:红色旅游文创办公用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文创办公用品,包括:办公常用的笔、本、盒、夹、垫等。
第五类:红色旅游文创户外用品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文创户外用品,包括:
照明类(头灯、手电、营灯等);
炊具类(烧烤炉、套锅等);
水具类(户外水壶、水袋、净水器等);
野营类(睡袋、帐篷等);
交通类(自行车、登山杖、指南针等);
其他类(折椅、运动手表、望远镜等);
不含服装等。
(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
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彰显红色旅游文化特点、为旅游者喜闻乐见的实景演出和舞台剧(歌剧、舞剧、话剧、木偶剧等)
(三)报送要求
1.每套参征的文创产品,需提供不超过120字的文字说明,1张全套实物的照片,3张以上主要实物的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商标名称和产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每部参征演艺作品,需提供不超过300字的文字介绍,10张剧照,1部3分钟精选视频,1部完整视频。剧照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如有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
2.参征产品和作品应是各地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中具有自主品牌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或演出的产品或作品。参征文创产品须具有红色文化、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文创产品特质突出等特点。参征的演艺作品须突出红色文化主旋律,弘扬红色文化,原创、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有一定的艺术品位和社会认可度及旅游者欢迎度。
3.报送数量
各市选送红色旅游文创产品10套、红色旅游演艺作品1-2部。(请各市报送时一定要注意文创产品的报送类别,省旅游协会将根据报名时报送的类别进行遴选,不再更改类别)
4.参征文创产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1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手工艺品外的文创产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手工艺品以手工制作为主。
5.每套参征文创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或同组材质。
6.参征文创产品技术要求:电子和电器类文创产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文创产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参征的演艺作品必须是主要为旅游者服务的、常年演出的剧目。
8.参征者或单位要保证参征文创产品和演艺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责任由参征者负责。
9.报名参征文创产品和演艺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10.本次征集活动免收报名费和遴选费。
三、遴选及创新成果展示
省旅游协会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报送的产品及作品进行遴选,向国家推荐红色旅游文创产品50套、红色旅游演艺作品5部,参与全国征集活动。10月下旬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将择地举行全国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并在展示活动期间颁发证书。
四、宣传
遴选结束后将在相关媒体和中国旅游协会网站、河北省旅游协会网站及有关网站、公众号上公布遴选结果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本地区参征报送工作,于8月12日前将组织参征回执(附件5)报送至河北省旅游协会秘书处。
务于9月5日前按照报名内容表要求,各市统一打包将选送产品及作品完整资料报送至河北省旅游协会秘书处,不接受企业单独申报。逾期未能报送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产品和作品将自动失去参征资格。
六、联系人
周 正 0311-85815223 18503117958
徐 周 0311-85806314 13383312116
邮 箱:hbslyxh@163.com
此通知。
河北省旅游协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