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2023-07-12 16:01:3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各市旅游协会:

文化和旅游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9月在天津市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中国旅游协会将举办“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按照《中国旅游协会关于举办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中旅协发[2023]32号)工作要求,为推动我省特色旅游商品新技能、新技艺、新创意、新设计、新技术、新应用、新工艺发展,河北省旅游协会将组织我省企业参加此次大赛。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3日。
二、地点
国家会展中心(天津)。
三、参赛商品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商品类别
参赛商品将分为四个板块二十五类进行比赛。(见附件)
(二)报送数量
各市每类参评商品只能报送1件/套。
(三)报送要求
1.参赛商品应是具有中国各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中具有自主品牌的最能体现当地旅游商品新技能、新技艺等方面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的、符合参赛要求的实物类商品。参赛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且须体现各板块的特性。
2.参赛商品不包括:烟(如:香烟,电子烟等),药品(如: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制品【药食同源的除外】、药酒等),医疗器械,服装(如:上衣、裤子,裙子,衬衣、内衣、内裤、T恤衫、登山服、羽绒服等),书画(如: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画、芦苇画、年画等),图书(如:一般图书、画册等)等。
注意:名称中有“盲盒”字眼的参赛商品,请在参赛商品名称中必须准确体现盲盒参赛商品的具体内容。
3.参赛商品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且市场销售较好的旅游商品。
4.参赛商品须已有自有的文字商标旅游商品。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单位负责。
5.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5000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5公斤/件套(不包括个人旅游装备品),体积不得过大。参赛的个人旅游装备品单件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除旅游工艺品外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旅游工艺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且不得是孤品,并在运输或移动时不易脱落或损坏。
6.各市选送的每件/套参赛商品须同一材质或同组材质,且类别一致。
7.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需要网上提交带有文字商标的商标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及知识产权声明书(见附件)。
8.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目录内的电子电器类商品需要提供3C证书复印件。
9.本赛免收报名费、裁审费和展示费,符合参赛的商品(除旅游美妆护肤、个护清洁类、特产生活板块各类商品因裁审时消耗的外),在大赛活动展示后,均退还参赛单位。
10.报名参赛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参赛单位。
11.在历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
四、参赛流程
1.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或旅游协会组织本地特色旅游商品报名,于7月28日前将推荐参赛商品的相关资料报送至省旅游协会。
2.省旅游协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最终将遴选出90件(套)旅游商品,推荐参加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3.大赛组委会对我省推荐参赛商品进行审核,8月20日左右,省旅游协会将通知各市入围的参赛商品名单及寄送事项。
4.8月28日-29日,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或旅游协会派专人到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大赛现场,统一提交本地区参赛商品。未按时交送到现场的商品,将不能参加大赛的现场比赛。
5.8月30日-31日,专家委员会对现场参赛商品进行裁审。
6.9月1日-3日,集中展示参赛商品。
7.9月3日,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或旅游协会派专人统一取回本地区参赛商品及参赛证书。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100个、银奖200个、铜奖200个,未获金银铜奖的参赛商品将颁发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入围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或旅游协会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负责人,做好本地区组织参赛报送、提交工作,务于7月28日前将参赛回执、参赛商品报名表、推荐商品汇总表、参赛商品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声明书及产品的电子照片统一打包发送至省旅游协会邮箱。
此通知。
联系人:周正  18503117958  hbslyxh@163.com
附件:1-6.doc

1.参赛商品类别

2.裁审标准
3.参赛商品报名表
4.知识产权声明书
5.参赛回执

6.推荐商品汇总表


河北省旅游协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