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务提升导游服务质量的倡议书

2024-07-23 19:45:25

全省各旅行社、导游:

导游作为旅游从业人员的重要群体,是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和旅游形象的展示者,是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社会关注度高,行业影响力大。近日,国内某地发生一起“导游强制游客消费”事件,且涉事导游属无证导游,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形象,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为广大游客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不断提升“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河北省旅游协会现向全省各旅行社、导游发出以下倡议:
一、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各旅行社、导游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强化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严格遵守《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河北省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河北省导游行业自律公约》,不断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积极维护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二、恪守诚信、文明服务。各旅行社、导游要坚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旅游合同,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导游服务中要着装整洁,热情友好,礼貌待人,言行规范得体,严禁刁难游客、辱骂游客,践行“语言美”“行为美”“形象美”,积极维护全省导游整体形象。
三、规范经营、培训提升。各旅行社要主动抵制非法经营行为,不得与“黑导”“野导”开展业务往来,委派的导游要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切实保障导游正常待遇。旅行社要加强导游聘用管理,强化导游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导游业务素质与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业务精湛、服务规范、执业文明的优秀导游人才。
河北省旅游协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