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协会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

2026-08-12 17:31:23

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85号公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会分支机构建设管理,我会已完成《河北省旅游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现就我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组织架构统一规范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支机构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称谓,统一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执行副主任委员,取消副秘书长职务,严禁再使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称谓。
二、各分支机构“理事会”统一调整为“委员会”,作为分支机构议事决策机构,不再设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社会团体的组织架构。分支机构原理事称谓调整为委员。
三、各分支机构要统一规范对外文件与活动宣传,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式公文、活动信息、新闻稿件、人员介绍、机构牌匾、官方媒体账号、宣传资料等线下线上载体,均使用统一规范称谓。
四、各分支机构开展活动时应当使用冠以“河北省旅游协会”的规范全称,对外发布通知、新闻、活动信息等,须提前报我会秘书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对外发布。分支机构举办重大活动,须提前报我会秘书处审批。
请各分支机构自即日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北省旅游协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