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旅游购物商店、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09-28 12:16:1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文创产品销售渠道建设,引导和扩大消费,促进全省文创产业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七部门《2020年全省文创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旅游特色商品购物店、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加大《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DB13/ T 2733—2018)、《旅游购物商店等级划分与评定》(DB13/ T 2732—2018)两个地方标准宣贯和实施力度,扩大评定覆盖面,坚持创建与评定相结合,严格规范评定工作流程,打造一批旅游特色商品购物店和休闲购物街区标杆示范,引领全省文创产业发展。

二、申报范围

扩大旅游特色商品购物店和休闲购物街区创建范围,重点聚焦4A以上景区、城市综合体、非遗工坊、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特色小镇等对象

三、评定流程

根据《河北省旅游购物商店、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评定环节包括市级初评推荐、省级审核、现场评定、结果公布四个阶段。

(一)初评推荐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创建完成、自评达标的购物店和街区进行初评检查,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推荐意见、评定报告书、评定得分说明材料等申报材料。

(二)省级初审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查阅相关推荐材料。对于审核通过的,进入现场评定环节。

(三)现场评定

组织评定专家对旅游购物店和街区进行现场评定检查,包括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环节,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打分。

(四)结果公布

根据现场评定打分,确定初步评定结果。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评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旅游购物商店、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评定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掀起创建热潮,作为促进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培训工作,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各地要本着“先对标创建、后初评验收”的原则,将创建工作作为评定的重要内容,优中选优筛选确定本地旅游特色商品购物店和旅游休闲购物街区推荐名单。

(三)今年评定将本着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定标准与程序,严格控制评定结果数量。各地要认真初评,严格把关,务于20201010日前将推荐意见、评定报告书、评定得分说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产业发展处。各地推荐名额为:购物商店不超过10家商店,购物街区不超过5家。

此通知。

联 系 人:徐 周

联系电话:0311-85918065

    邮    箱:zykfcwc@126.com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11